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到明年年底,没有执业药师的药店将不能销售处方药,全省数千家这样的药店,或将面临洗牌。
按照新规要求,如果药店到2016年的规定期限仍不能达标,监管部门最轻将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目前,围绕新标准和规定,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已经制订了具体实施步骤,分批推进经营企业的认证工作。同时督促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加快软硬件改造,加大设备采购的投入,对使用的管理软件进行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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