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高度关注的南京男童上学路上被泼硫酸案,今天上午,在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去年5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11岁的男童天天(化名)在上学的路上被泼硫酸。警方全城通缉疑犯。次日凌晨凶手蔡士林投案。面部、腹部以及腿部大面积被烧伤的天天,被鉴定为二级伤残。而蔡士林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记者上午全程旁听了审理过程。
当法警把受伤小孩前后对比的照片给蔡士林看,主审法官问蔡士林有何想法时,蔡士林说,很忏悔,自己做的这个事情,不象是人做的。自己畜牲都不如!
法庭审理表明,蔡士林作案前,曾经3、4次在小孩上学的路上踩点,且都带着硫酸,但都因为太害怕而未动手。后终于作案。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至于量刑,公诉人提到了蔡士林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认罪态度好等,但,其作案的动机太卑劣,手段太残忍、后果太严重,建议判处无期徒刑。
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士林泼硫酸伤害儿童案作出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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