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上午7时许,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北相镇王桐村附近一烟花爆竹经销店发生爆燃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后,后续的赔偿事宜依然没有按规定落实到位,事故责任方和死者家属之间纠纷不断。
据知情者透露,在这次爆燃事故中不幸身亡的2人为夫妻,他们还育有一个2岁多的女儿。 2013年7月,夫妇2人从老家湖南浏阳来到山西运城打工,在山西运城鸿福海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下属的浏阳天使烟花爆竹批零总店工作。 夫妇2人,白天在这个销售点中从事爆竹的管理、销售工作,晚间两人就在该销售点中安家、休息。从现场发回的照片可以发现,两人生活的卧室和存储烟花爆竹的仓库仅用一条布帘隔开。由于紧挨危险源,1月24日上午7时,事故发生时,熟睡中的夫妇二人被当场炸成重伤,并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故的发生,引起了该市、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组织公安消防官兵、医护人员全力扑救火灾、抢救伤者,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据死者家属透露,就在事故发生的2天前,当地安检部门曾对该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过安全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了赔偿3万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处罚决定,然而鸿福海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并没有及时执行相关部门的规定,依然保持了这种高危险度的销售方式,最终导致了惨祸的发生。
2014年2月20日,鸿福海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与爆竹经销商刘良国老板共同签署了赔偿担保,从担保合同中可以看出,鸿福海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与经销商刘良国共同一次性赔偿亡者亲属人民币一百伍拾万元,其中乙方刘良国一次性赔偿亡者亲属人民币一百肆拾万元,甲方鸿福海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亡者亲属人民币壹拾万元。截至到目前,经销商刘良国已将20万元赔偿金按时赔偿给了死者家属,继而提出了要用爆竹抵余下的120万元赔偿金的想法。这一提议被死者家属明确拒绝。
让受害者家属疑惑的是:目前所达成的赔偿协议,只是鸿福海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与经销商刘良国之间签订的责任分担协议,为何事故责任方没有就相关赔偿事宜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具法律效益的书面协议?并且受害者家属认为,当地的有关政府部门虽然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了事故现场,但是对于后续的赔偿纠纷并没有出面加以有效地监管、协调,保证赔偿金按时落实到位。
截止到发稿时,死者家属还没有收到全部赔偿款,家属与公司和经销商的纠纷还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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