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零口供”认定醉驾

2014年03月06日 18:45:00 | 作者:祁建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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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底,南京交警在城河南路查处时,发现一名男子醉驾,可是驾车人始终不肯承认他开车的事实。警方经过多日走访排查,掌握证据确凿之后。今天,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仍然依法认定这名驾车人醉驾的违法行为。

今年2月22日,南京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城河南路设点,查处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晚上9点,一辆黑色轿车进入民警视线。驾车人王某发现民警在查酒驾, 距离民警设卡的点还剩30米左右的时候,便自己下车企图弃车走人。民警立即上前拦住王某,并发现这辆车上除了王某还有四名男子,均是满身酒气。

民警将王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07毫克;随后在医院又进行了血液抽检,结果同样证明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醉酒的标准。南京交警六大队民警胡立华告诉记者,起初王某说是他老婆开的车,这是明显的谎言,因为民警亲眼看见他从驾驶门下来的。再说民警通过技侦手段给他老婆定位,有证据显示他老婆不在现场。

因为技侦手段调查需要一段时间,警方让王某先行回家,等候通知。可没想到,离开交警大队的王某却再也没有回来接受处理。南京交警六大队胡立华说,我们通知他来 一是来拿血检报告,二是到案处理,经过多次通知,他至今没有来,如果再不来,交管部门将把他作为三逃人员处理,网上追逃。

根据我国刑法,醉酒驾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可判处1至6个月的拘役,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金。如果王某不接受处理,被列为三逃人员,一旦被捕,将按照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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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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