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改承重墙 装修业主受处罚

2014年03月05日 17:49:00 | 作者:许薇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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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南京江宁区上元路的市民李先生反映,他家楼下的住户在装修房子时敲掉了承重墙,李先生担忧自己的房子存在塌陷的隐患。

上午,记者来到南京江宁区上元路171号小区,在二单元403室,水电工人正在房屋内装修施工。李先生就住在楼上503室,昨天他发现楼下住户在破坏承重墙。

李先生说,这栋楼是1997年建成的,共有六层。楼下住户改变房屋格局,敲掉承重墙前,没有事先告知其他业主,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然而,403室的业主却不以为然。

记者找来了南京江宁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这堵墙为承重墙体,并且还发现403室的墙体施工也不合规范,出现墙槽过深的情况。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房屋拆改,或未按许可方案施工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责令限期办理许可手续,采取修正措施。”住建局工作人员让工人立刻停止施工,并且要求业主整改。

江宁区住建局将在五个工作日之后对该户进行整改核查。如果发现业主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还存有安全隐患,住建局将下发为期10天的限期整改通知。若业主再次忽视限期整改要求,依据条例,住建部门将处以1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广大市民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向所在区住建局的物业管理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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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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