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向迁坟补偿金的“黑手”

2014年03月04日 18:35:00 | 作者:雒呈瑞 雨检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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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开始的南京南站地块项目拆迁,涉及到雨花台区农花村村民918户,本来政府安排非常充裕的安置房,实际安置的面积已经超出拆迁协议明确的安置面积,可到2012年拆迁安置房分房结束的时候,除了40多户只拿拆迁款不要房的,居然还有60多户无房安置。

农花村未能分到安置房的群众再也坐不住了,他们自发组织去相关部门上访,并向雨花台区检察院举报,反映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有村干部带头造假证骗取安置房。

对于群众的举报雨花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组成由检察长领导的专案小组,在第一时间内展开全面初查。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以原农花村书记邱兵、原书记刘振东、原副主任徐长祥、报帐员张节美为主的村官带头造假、集体贪腐案件内幕逐渐浮出了水面。

虚构假拆迁协议骗取69万余元拆迁款

从第一次接触刘振东开始,侦查人员敏锐地发现,在刘振东交待通过造假证骗取安置房的过程中,谈论到村委会其他成员以及村委会集体资产时,始终闪烁其词,刻意回避。侦查人员判断,在几个主要村干部之间以及村委会财产上可能存在职务犯罪的重大嫌疑,全面调查随之展开。

侦查人员发现,村集体账户上有一些账目存在异常,且犯罪嫌疑人和相关公司老板来往过密,有不正当经济往来嫌疑。侦查人员以相关公司老板为突破点,查清了在某公司拆迁过程中,村书记刘振东收受10万元贿赂、村副主任徐长祥收受20万元贿赂的事实。随后,又查明另一公司老板帮助村委会虚构假拆迁协议,骗取69.8万元拆迁款建立“小金库”的事实。眼看“小金库”事情已经无法再隐瞒了,刘振东交代,这69.8万元由自己做主,徐长祥和村报账员张节美三人各分了10万元,“觉得大家都蛮辛苦的,我提出拿点钱回去给安置房搞搞装修”,刘振东说到,三人一拍即合,由张节美取钱,私下里分别送到了刘振东、徐长祥的手中。

“坟头”上作文章两次套取1520万迁坟费

侦查人员发现,在农花村的水电账户上,存放了880万元无主坟迁移的费用。另外农花村的集体企业龙花经济实业公司账上最初还有640万元的存款。原来,在2008年京沪高铁、南京南站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农花村范围内黄金山公墓无主坟迁移工作,铁路建设投资公司支付了935万元无主坟墓迁移费。2010年上半年,因该笔迁移费用没有实际发生,为规避审计,经邱兵授意,犯罪嫌疑人张节美编造虚假坟墓迁移劳务协议,于2010年9月将上述坟墓迁移费880万元转账至农花村村民委员会账户上。

另外一笔640万的存款,也与“坟头”有关系,是原村总支书记邱兵任内通过编造坟主从南站征地的铁投公司骗取的钱。到案发时,640万元的“小金库”已经使用过半,而880万元的“小金库”也有使用过的痕迹。对于这些钱的来源和花销,邱兵采取一问三不知,将所有责任都推到了“后任”刘振东的身上。而负责村集体账务的张节美更是将狡辩的本领发挥到极致,说自己平时的记账非常混乱,账本根本就不知道放在何处。办案人员甚至凌晨三、四点去张节美临时“想起来”的地方搜寻记账的凭证,却一无所获。最终,从张节美的女儿处拿到了张节美事先封存好、装了三个大纸箱的记账凭证,记帐凭证拿到手,巨额“小金库”的使用终于真相大白。

人心不足蛇吞象,“小金库”成为自家取款机

面对这些私设的小金库,他们的心态就是“不用白不用”,刘振东、张节美的想法是这些小金库反正只有他们三个人知道,私下用掉神不知鬼不觉。刘振东和张节美数次去邱兵的办公室,秘密“碰头”商议,后来刘振东拿了100万元,张节美了50万元,邱兵由于觉得“拿现金不太好”,收了刘振东用钱购买的25万元购物卡。张节美还将水电账上的880万小金库钱存了700多万到个人名下,两年多赚取了20多万的利息。

“最初的罪恶感已经被私吞、使用的刺激感所替代”,办案侦查员如此评价他们。用惯了的小金库的刘振东、张节美更是巧立各种名目,打着集体用途的名号肥自己的腰包,最后发展到逢年过节给家人发红包、去买名贵皮草衣服、双方家人去台湾旅游等费用全部都从“小金库”支出。张节美甚至不忘将“小金库”的钱先转到自己的信用卡上再刷信用卡消费,用积分换取礼品。

2013年11月,经法院审理,以受贿罪、侵占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刘振东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五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张节美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四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邱兵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没收财产二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徐长祥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没收财产八万元。对上述被告人已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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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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