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在南京状元楼酒店上班的小蒋,打算辞职换一份工作,不过在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遇到了麻烦,酒店告诉他,辞职可以,年终奖要上交一半。
春节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只能节后调休,所以2月10号春节加班后,小蒋向酒店提出辞职。没想到酒店人力部门告诉他,节前发给每人2800块钱年终奖,如果要辞职,就要向酒店上交一半,酒店的这个做法让他无法接受。
跟小蒋一样,其他几位同事在辞职的时候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对此酒店人事经理给出的解释是,这是酒店的规定,年终奖发放之后一个月内辞职,就得上交一半,不过对于这项规定,小蒋和大部分员工并不知情。
最终,在秦淮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下,酒店答应不要小蒋上交一半的年终奖,但小蒋要按照相关的劳动协议,把二月份的工作完成后再离职,江苏城市频道为您报道。
在这起纠纷中,我们看到状元楼酒店制定了一项规定,企业员工拿到年终奖后,一个月内辞职的,要上缴一半,这项规定到底合不合法呢?就此我们也咨询了南京市劳动保障检查大队的金浩,他告诉记者,年终奖跟工资不同,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奖金是企业内部的行为,可以发也可以不发,但是有一点,如果是公司内部的奖金制度一定要让员工知晓,而且还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像片子里提到的,员工辞职了还不知道这项规定,自然是不合理的,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小蒋也是占理的一方。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