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刀子 亮“毒品”:不是抢劫 是“借钱”?

2014年02月20日 13:04:00 | 作者:lisiqi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徐女士在南京浦口区泰山新村一带做黑车生意,开了二十多年的车,一直平平安安,没出过事儿。直到去年的8月13号,一个30多岁,操着东北口音的年轻男子坐上了她的车。途中,男子突然凶相毕露,一场噩梦就此降临。

案发时正值中午,徐女士的车就停在路边。“我就在车里喝水,他过来讲到扬子十七村。当时这个人瘦瘦的,打个赤膊,底下穿牛仔裤,穿个拖鞋,手上身上全画了那些龙。”没想太多,徐女士一踩油门就上路了。途中,她感觉出了一丝异样。“当时走到杨庄转盘那个地方,他说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当时我心里就咯噔一下,我往倒视镜里面看,他讲我是坏人,他就拿冰毒一样东西,往我嘴巴里塞。”

随后,男子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菜刀,抵住徐女士的脖子,向她索要钱财。两人周旋近一个小时,最终徐女士弃车逃跑。

当天下午,马某被警方抓获。经查,马某涉嫌四起抢劫案。在去年的8月12号、13号,他携带菜刀,以及形似冰毒的白色晶体搭乘黑车,期间恐吓司机交出财物,或胁迫他们到银行取款。虽然相关的视频资料和人证物证俱全,但马某却否认自己持刀抢劫,他说只是向司机们借了点儿钱,而菜刀和晶状物都是无意中从口袋里滑落的。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一个正常人是不可能随身携带一包形如冰毒的晶状体,所以我们更倾向于被害人的陈述是真实可信的。”另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前并不认识,所以他们并不存在民事借贷的理由。综合全案,马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