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底,淮安大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接到一单业务,某轮胎企业要安装电器。公司调来丁某等12名临时工具体施工,并让生产班长刘某负责工作安排和监督。丁某等人负责的工作是在这家企业的地沟中铺设一根高压电缆。施工过程中,他们发现地沟里有几根废弃的电缆线。虽然电缆是废弃无用的,但也能值不少钱,于是丁某等人打算将废电缆剪断运出去卖掉。在得到刘某的同意后,丁某安排工人在工作时间,携带剪刀等工具切割废电缆线,其他人负责望风,得手后,将电缆藏匿于三轮摩托车的暗槽内。就这样,这伙人一边铺设新电缆,一边盗窃旧电缆。短短两个月,他们盗窃高压电缆线竟有2200多斤,非法所得43000元。工程结束后,刘某居然再次和大荣电器派来的另外三个人,偷盗了150多斤的废电缆线,非法所得2800多元。这次他们被抓了个正着。
法庭上,十多名被告人都表示,不知道偷废电缆卖竟然犯了法,其实自己也不差这点钱,工作量大的时候每月工资有七、八千元,结果却为了这么一点蝇头小利,不仅丢了工作,还要坐牢。近日,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刘某等16人构成盗窃罪,介于17名被告人已全部退赃,最终从轻处理。丁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其余十多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而废品收购站的李某也因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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