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4日,司机季某将汽车停放在南京市栖霞区高庙村的一个小院子里,下午四点多钟,季某和女友回到这里取车的时候发现,院子大门已经关了,户主不在家,车子拿不出来了,正在这个时候,邻居张建提出,他有院子的钥匙,可以帮助开门,前提是先缴十元的停车费。尽管张建收到了这十元停车费,但是季某却非常不悦,出言不逊和张建发生了纠纷,恼怒的张建竟然拿着院子大门的U型钢锁钻进车窗就对着季某一阵猛砸,当场就把季某打得满脸是血。事后经过检验,季某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了轻伤,而张建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到了法院。2013年12月30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判处张建有期徒刑7个月,赔偿受害人季某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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