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徐州医生染H7N9死亡 当事人辟谣警方找到一名传播者

2014年01月26日 18:45:00 | 作者:小非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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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近日网传徐州市四院的一名医生染上H7N9死亡的消息,今天下午记者在徐州四院的骨科病房找到了这位当事医生,当事人想通过我们的镜头辟谣,当事医生称:“我活得好好的”。院方也已经向警方报案,下午3点钟,徐州警方抓获了一名涉嫌谣言传播者。

近日在网络上流传着这样的一条消息:紧急转发:徐州四院张晓东医生昨天凌晨四点二十一分因H7N9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并称,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已经播出,最后还称徐州已有多人被感染。消息瞬间被传开。

消息被传播后,在徐州四院工作的张晓东医师坐不住了,因为他就是这次被网传染H7N9死亡的那名医生。张医师也想通过我们的镜头,告诉那些谣言的传播者,他不但是活得好好的,而且本人也从未被染过H7N9,徐州也未曾发现过H7N9病例。

张医师告诉记者,刚开始他看到网络上传播他染H7N9死亡的消息时,自己并没太在意,只是觉着有人在开玩笑,没想到这一消息在网络被大量转载,对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考虑到事情的影响较大,张医师和院方决定向警方报案,今天下午三点钟,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奎山派出所,将一名传播谣言的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信息转发者:“就是我前天,看到一个朋友在微信圈里发了一条,关于徐州有禽流感的消息,我当时吓坏了,以为真的有,信以为真了,然后就直接转发到我的QQ空间里面,然后就直接分享到微博里面了。”

据了解,这名传播者姓张,今年26岁,徐州沛县人。刚开始自己也信以为真了,当得知这是谣言后,自己也非常的后悔。

警方表示,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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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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