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猎鹰不慎被捕 民警助其重生

2014年01月14日 14:12:00 | 作者:季麓强,刘建忠 赵家新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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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3日,在美丽的金坛城南湿地公园的草丛中,一只被捕的小鹰在民警的护送下被再次放飞,随着鹰挥打双翅冲向蓝天的一刻,围观的群众纷纷点赞,有的还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声。

是日下午,金城镇一市民郊外发现一只怪鸟撞入了捕鸟人架设的网中挣扎,便上前将它解救下来,因这只怪鸟长相奇特,性情很凶猛,便感到很好奇,怀疑是保护动物,为免受其再遭伤害,便将它送到了金坛市公安局华城派出所。

华城派出所教导员刘建忠,立刻辨认这是一只保护动物猫头鹰,认真接待了这次特别的“救助”。为让小鹰及时恢复体力,民警们把它放进了温暖的空调房,还找来了一个温暖的小纸箱。通过咨询常州淹城动物园方面的专家,民警们确定了一个最佳的放生方案。

下午4时许,民警们驾车来到了城南郊区的一块水草肥美的湿地,在芦苇荡的中央,民警小心翼翼地搬出了装猫头鹰的纸箱,随着猫头鹰腾空而起的一刹那,围观者发出了阵阵欢呼。

金坛市农林局的林业站沈云清站长同行参加这次救助放生行动,据他介绍,被放生的小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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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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