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9号,最高人民法院对一些热点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除了明确消费者知假买假,将不影响维护自身权益之外,还表示职业打假人不再具有法定消费者的身份。对此最高法发言人称,这是为了避免通过不法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今天,我们就带大家走近南京的一位职业打假人。
与记者的第一次见面,方文(化名)把地点选在了南京市秦淮区朝天宫工商所门口,她告诉记者,前些天,她刚刚进行了一次打假。她在附近的超市购买了一盒马来西亚进口的饼干,但是拿到手后,她发现饼干的营养标识不太对劲。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预包装食品都必须强制标注营养成分和能量含量值、以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而这盒饼干,显然缺少了营养素参考百分比部分。1月10日早晨,朝天宫工商所约谈了方文和供货商,与以往消费者维权的局面不同的是,方文说,她一露面,就引起了供货商的高度敌意。方文说, 一进来她就被骂骗子,诈骗 ,骂的她心里非常难受。
方文说,自己供职于一家旅游机构,之所以做“职业打假人”,是源于去年6月在中华门某超市的一次购物经历。在当时,方文买了一个过期面包,在向工商部门进行反映后,她得到了商家十倍的赔偿。这个经历,让方文看到了“商机”。从此以后,她开始非常注意超市里食品的各种标识,并熟读了有关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每个月她都要给相关部门寄出几十封关于食品安全的举报信。方文的要求很简单,按照法律法规去走程序,法律认定应该如何赔偿,自己就接受怎样的赔偿。她说职业打假的收入并不稳定,但她这样做这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大家。调查中,对于像方文这样“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不少消费者都持支持态度。而提起职业打假人,商家则是又爱又恨。他们的行为确实能推进市场的规范化,但是也有一些职业打假人恶意勒索,变相敲诈。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则表示,希望这些职业打假人能够回归维护社会公平的本源。
目前,南京市像方文这样的职业打假人士,有大约不下五十人,方文也告诉记者,为了怕家人担心,他们中的很多并没有告诉家人自己专业打假的事情。
我们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职业打假人不再具有法定消费者的身份”这条司法解释在落实上还存在着一定困难,比如,对打假人的身份是否属于职业,是按数额来算,还是按举报次数来算,这还都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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