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当天便给了二十多万元彩礼,结婚一个多月,新婚妻子就回了娘家。这段按下“快捷键”的婚姻,短短三个月后就破碎,男方提起离婚诉讼。他们的婚姻将何去何从?高额彩礼还能返还吗?今天,记者从南通如皋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三十好几的小帅,眼看同龄人都步入婚姻的殿堂,心中难免焦虑,某天在浏览网站时发现一家婚介公司提供“包结婚”的服务,便立马联系并询问该项服务。经婚介公司介绍,小帅于2023年5月15日认识了小美,两人一见钟情,相识当天小帅即给付婚介公司25万元彩礼,两天后小帅与小美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后,两人矛盾日渐凸显,小美回了娘家,双方没了共同生活的基础。8月1日,小帅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小美返还25万元彩礼。
案件审理中,小美并不认可彩礼数额,陈述彩礼是经由婚介公司转交给自己的,且自己仅收到10万元。小帅表示,他在开庭审理前已与婚介公司联系,婚介公司陈述小美共收受15万元彩礼。小美认为婚介公司所述不实,且自己已与小帅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彩礼不应当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登记结婚,但仅三个月小帅便起诉离婚,此后双方并未共同生活,亦未生育子女,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被告在审理中均表示愿意离婚,只是对彩礼返还存在争议,结合彩礼金额、彩礼用途、经济状况等因素,被告应当适当返还部分彩礼。本案双方对彩礼金额争议较大,亦无证据充分证实被告收受彩礼金额,原告愿意在被告自认的10万元彩礼金额基础上进行调解。经法官释法明理,被告愿意返还原告7.5万元彩礼,并表示其愿意配合原告向婚介公司追偿其余款项。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黄幸幸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