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浙江桐乡一女律师在参加案件庭审后,遭该案对方当事人持械伤害,头部多处骨折。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女律师正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江苏苏誉律师事务所孙成山律师认为,行凶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
行凶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媒体报道,曹某某在街头用榔头猛击女律师数十下,导致女律师头部多处骨折,还导致两名前来制止的群众受伤,暴力程度非常明显,曹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经法医鉴定,如果女律师的伤情构成轻伤级别的,曹某某依法应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的(比如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视觉听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目前报道情况来看,女律师的伤情至少是轻伤,曹某某毋庸置疑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凶男子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女律师和两名受伤群众的人身权益受到伤害,曹某某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赔偿他们为治疗而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女律师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一并审理其民事损失。
律师建议
律师是司法行业的重要一员,承担捍卫公正、维护法治的使命,律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要求,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权益应当得到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希望社会亟待解决律师执业安全问题,为律师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同时,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发生纠纷以后,要依法理性维权,不可冲动行事,更不可以暴制暴,否则必将承担不可承受的严重后果。
(江苏新闻广播/朱霏霏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江苏苏誉律师事务所 孙成山律师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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