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前三季度,全省共减收失业和工伤保险费127.6亿元,其中:失业保险121.01亿元,工伤保险6.59亿元。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有效减轻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运营成本。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1%,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0.5%。工伤保险备付期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费率下调20%;备付期在24个月以上的,费率下调50%。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