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俗话说:不作死不得死,盐城一男子李某某(化名)因盗窃(拉车门)获刑一年一个月后,于2023年1月释放。
在熟人的介绍下到港区某化工企业上班,按说刚刚释放不久,又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应该本本分分、踏实工作、好好做人,可他却不思悔改,忘却了一年多的思想改造和朋友、同事及领导的信任和关怀,又重操旧业,10月18日深夜,他把贼手伸向了港区王港闸小街路边临时停车场。
李某某,盐城市大丰港区人,现年20岁。参加工作后,认为上班太苦,每月4000多元的工资不够他挥霍,有一天李某某“运气”还是不错,拉了一辆车门后第二辆小车的门随手而开,经过李某某一番“搜查”后,一个黄金貔貅手串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李某某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然而他一连串的动作被“无情”的天眼一览无余。次日,车主准备驾车外出,发现车内有被翻过的痕迹,清点过后,发现价值5000多元的黄金貔貅手串不见了,立即报了警。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王港海防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组织干警对现场进行查看,听取报警人详细情况,并调取周边监控,李某某的“杰作”自然是一目了然。
警方依法传唤了李某某,经过审讯,李某某在确凿证据面前对盗窃黄金貔貅手串一事供认不讳,他将得手后的黄金貔貅以3000多元的价格卖给了收购黄金的二道贩子,物价部门核价为4200元。现李某某已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警方提示:贵重物品不宜放置车内,下车后要及时锁好车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遇有财物损失时要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