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7日),记者从江宁开发区法院获悉,该法院刚收到了一家电车企业送来的锦旗。一件标的万余元的案件胜诉,这家车企为何如此激动?

张某在某商场展台看中了某车企的电车,随即下单,订单赠送了张某90天的“智能驾驶辅助升级包”软件服务。90天到期后,张某如果想继续使用该软件,需要支付软件购买费用15800元。
张某在免费使用期间发现,外地的一家车企展厅竟然宣传买车可赠送不限期使用同款“智能驾驶辅助升级包”软件服务,于是联系该车企销售,要求享受外地展厅同样的赠送服务。销售表示,赠送软件服务是公司新的营销政策,之前的订单无法享受,于是拒绝了。
随后,张某联系了之前购买车辆的消费者,并建了维权群,群人数最多时接近300人。张某见协商不成,便在群内告知大家,自己将去法院起诉某车企,让大家等待他的“好消息”,一旦成功便可复制,他将同步“直播”诉讼过程。
很快,张某来到江宁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某车企向自己交付“智能驾驶辅助升级包”或者支付等额价款15800元。某车企则表示,企业是在履行完毕了与张某的合同后发布的新营销政策,不得因此认为某车企违约。
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曹钟允进行了风险研判,认为本案应当判则判,不宜久拖不决。要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加强释法说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厘清权利义务、明确相关责任,给社会公众以正确的指引。

江宁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车企已经按照订立合同时的约定向张某交付了车辆以及赠送的服务,某车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发布了新的营销政策,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不得因此认为某车企违约,进而要求某车企按照新的营销政策交付赠品。因此,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某车企收到判决后,向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感谢法官公正判决,不仅在短时间内审结本案,让当事人免于陷入漫长的焦虑和等待,更是打消了在维权群内持观望态度的其他消费者起诉的念头,将潜在的两三百件诉讼案化解于无形。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江小开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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