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过世,同居女友追债,法院:支持其中部分借款

2023年10月10日 09:11:36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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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的张先生意外去世后留下两张借条,张先生是借条上的出借人。张先生生前的同居女友以实际出借人是自己为由,将借款人告到法院,要求对方归还借款。这笔钱能要回来吗?10月10日,记者获悉,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本案中的被告人王先生于2019年9月、2021年3月5日向张先生出具了两份金额均为5万元的借条。后张先生意外死亡,李女士就上述借款诉至法院。李女士称,王先生的这两笔借款发生在她与张先生同居期间,而她是实际出借人。

  为了证明陈述内容属实,李女士提供了2019年9月16日自己名下存折取款5万元记录、2021年3月5日的5万元借条原件、2021年3月4日自自己儿子名下存折取款4万元记录。对此,王先生表示无异议。

  启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2019年9月的借款5万元,因李女士未持有借条原件,难以认定其为实际借款人。对于2021年3月5日的借款5万元,综合考虑李女士持有一份借条原件,提供的取款记录与借款事实基本相对应,同时李女士已与张先生同居生活二十年,邻居间均公认双方系生活伴侣,加之债务人王先生对此无异议,故法院确认李女士为实际出借人,对该5万元借款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通常情况下,借条载明的出借人为债权人。本案中,债权人张先生意外死亡,属于特殊情况,使得本案债权确认陷入僵局。

  综合考虑李女士持有一份借条原件,提供的取款记录与借款事实基本相对应,同时李女士与与张先生同居生活二十年,邻居间均公认双方存在系生活伴侣,加之债务人王先生对此无异议,故法院确认李女士为其持有的该份借条的实际出借人,进而支持其中5万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关键在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确定,应就持有债权凭证的主体、出借款项的来源、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兼顾世故常理作出综合判断,真正实现裁判公正、权益保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清破庭 高颖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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