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船舶水污染物按规定要求做到“应交尽交”和“应收尽收”,根据年度全省船舶和港口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于7月5日在全省内河水域(长江干线除外),统一时间开展船舶垃圾污水收集送交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整治行动。
江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范围率先提出对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开展生活污水防污改造,省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8亿元,为本省籍约1.68万艘小吨位货运船舶全部免费加装了污水贮存柜,实现了生活污水“零排放”,本省籍2.6万余艘货运船舶已全部具备垃圾和污水“船上收集、送岸处理”的能力;在全国范围率先制定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建设指南并被上升为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完成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任务,已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点3197个,配有各类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11419套,均具备靠港船舶送交污染物“应收尽收”的能力,船舶水污染接收量约占长江沿江省份总量的一半。江苏由于港口码头众多,涉及的区域范围广、监管环境复杂、行政监管部门多且层级不一,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方面还存在短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答卷意识,树牢问题导向,切实打好主动仗、持久战,进一步彰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水运特色优势,制定了2023年度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工作方案,其中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压实船舶水污染物送交接收环节监管责任,7月到9月全省各设区市统一组织开展辖区船舶垃圾和污水收集送交以及港口码头接收转运的集中执法检查,检查船舶的数量不少于辖区靠泊作业船舶数量的20%,辖区港口码头做到现场检查全覆盖;为推动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组织了本次行动。
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水上局局长鲁威表示,本次行动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在13个设区市共设置49个集中检查点位,重点检查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船舶污水排放管线和船舶污染物送交记录等情况,发现船舶涉嫌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对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虚假送交、虚假进出港报告等违法行为,从重查处,保障全省内河水域环境安全。
镇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凌建锋告诉我们,在全市通航水域共设置了两个执法检查点,配备12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行动,通过检查船舶证书和送交记录、核查排放管线、利用食品染色剂检查生活污水是否处于直排等方式,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现在点位所在的苏南运河镇江市区段,作为长江进入苏南地区水上交通的第一口门,素有“吴越门户、漕运咽喉”之称,常年有13个省(市)近20多万艘次船舶在此通过,日均船舶流量400余艘次。通过本次行动,引导船舶采取船上储存、到岸交付水污染物的零排放模式。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常态化开展船舶水污染物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为“水运江苏”绿色发展贡献镇江力量。
截至5日18时,全省共投入交通综合执法人员542名,检查船舶565艘,铅封船舶13艘,铅封排阀19个,查获涉嫌违法违规50艘。本次行动形成了对船舶水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惩处的强大震慑力,为推进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江苏广电南京中心站/蔡源浩 蔡勇 通讯员/苏交执法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