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淮安交警二大队在天津路设点检查。0点07分,一名驾驶人疑似酒驾被民警查获。

下车后,民警发现驾驶人朱某脸色泛红且口齿不清,于是立即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是19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交流中,民警惊讶的发现,朱某竟是当天下午刚结束高考的一名考生家长。
淮安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 孙雨萌:当事人当时表示陪伴孩子读书十分辛苦,高考总算顺利结束了,所以一时间兴奋过头,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在喝完酒之后选择了酒驾。

由于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将朱某带往医院抽血被查。16号上午,朱某的血检结果也正式出炉,当晚朱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了208.4毫克,构成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孙雨萌:驾驶员朱某,经过我们血检结果显示已经达到了醉驾的违法标准,我们将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目前,朱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拒绝酒后驾驶。
(《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淮安台 编辑/玉洁)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