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月9日)获悉,苏州市林业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苏州市湿地生态补偿村(社区)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落实湿地村生态补偿责任,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
《考核办法》细化了相关规定,明确了考核内容,强化了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职责,对湿地村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生态湿地管护情况、湿地水环境监测情况、负面清单落实情况开展考核,明确扣分细则。加强巡护监测,各湿地村需制定管护、巡护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对出入河湖口等区域布设水质监测点,开展长期监测,科学反映保护效果。强化考核结果,每年对市本级湿地生态补偿村的保护责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为不合格将停拨下一年度生态补偿资金。
目前,苏州市共有湿地生态补偿村172个,其中市级湿地村96个。下一步,将对市级湿地村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湿地水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等的巡护、管理和科研监测水平。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