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三、四轮车成本较低、驾驶方便,受人青睐,但不可否认,该类车辆在操作的安全性、制动的稳定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多数驾驶人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今天(1月3日),镇江丹阳警方就公布了这么一起案件。
在镇江丹阳市导墅镇某交叉路口,一辆非标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苏L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非标电动三轮车上的四名驾乘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事故处理民警发现,事发时,非标电动三轮车车速快,驾驶人本人及后座的三名乘坐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四人就被猛地甩了出去。目前,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已按简易程序处理完毕。
据交警大队民警介绍,在日常执勤工作中,他们发现很多电动三、四轮车存在私自改装现象,“头重脚轻”后导致车辆稳定性更差。
“车子本来就无照明和转向灯装置,许多车主还用篷布、塑料布、广告宣传横幅等搭建防雨蓬,严重影响骑车人的视线。使用一段时间后,车主也没有对车辆进行及时维护的意识,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上路标准。”交警表示。
“危险从来不会提前打招呼,但通常这类车辆的驾驶员在行驶时,还喜欢比别的车开得快,喜欢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等,极易发生剐蹭,如果拉载乘客,还容易造成方向失控、翻车,危险系数激增。”交警补充道,“并且此类车辆基本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在此,丹阳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购买“非标准”三轮车、四轮车。同时,交警部门也将持续严查严处“非标准”三轮车、四轮车闯红灯、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倡导文明行车、守法出行。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王亚媛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