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六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战略之后,就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至今已开展7年创新探索,形成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1+4”示范试点格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于今年4月启动新一轮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南京作为江苏唯一代表被省政府推荐申报。
据了解,近年来,南京服务业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去年服务业增加值首次突破万亿元,总量位居全国第十,占GDP比重62.1%,是江苏首个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国家级新区南京江北新区和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双区叠加”,也为南京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发展优势。
今年9月,南京市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服务业扩大开放有关工作。会议提出,南京要把服务业开放创新与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示范区紧密结合,学习借鉴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经验,全面拓展东西双向开放、陆海联动开放。同时,聚焦服务业重点行业和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分类放宽准入限制,着力构建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开放格局;聚焦“产业开放+园区开放”,着力突破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禄口国际机场对外开放、跨境资金流动和结算、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重点事项。此外,南京还将把服务业开放创新与正在开展的“拼经济、促回补、快回升”行动统筹推进,积极培育数字贸易新增长点。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