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疫情形势,为便利报考者参考、减少人员流动,有关部门对部分考试的时间或选考地点进行了调整。
记者昨天(12月19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已完成2023年度国考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可于12月21日24点前,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入"考生考务入口"栏目,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根据个人情况就近就便参加考试;放弃参加本次笔试的,可在线提交退费申请(方法同上),经审核后退返已缴纳的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或者提交退费申请的,视为在初始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据了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
南京市教育局昨天(12月19日)官宣,该市2023年教师招聘笔试将于春节后适时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将提前一周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和"南京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江苏省营养学会昨天(12月19日)发布消息,原定于12月25日举行的全省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延期举行。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姜坚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