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6日),江苏省对外介绍了2021年全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相关情况,以及《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据了解,去年,江苏省在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果。相关部门强化了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源头治理,共评估出洗钱高风险业务及产品143项,76万客户因身份存疑或风险较高被拒绝准入。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系统累计预警异常交易约236万份,较2020年提高19.03个百分点。
此外,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还深化与监委、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合作,协助破获相关洗钱违法犯罪案件71起,涉案金额300余亿元。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相关洗钱犯罪3505件,全省法院宣判相关案件45起。
为进一步筑牢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网,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方面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洗钱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质效,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坚决遏制洗钱犯罪蔓延态势,最大限度阻断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多部门参与、密切协同配合的打击治理并重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与办案及司法机关的联动,通过对重大的洗钱案件以案倒查的形式,强化对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洗钱风险管理的监管和指导,实现对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源头治理。
《实施方案》从8个方面细化了工作举措,包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加强情报线索研判、联合督办重大案件、建立常态化、数据化的信息共享机制等。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旨在立足江苏实际,通过常态化、专业化的工作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凝聚打击治理洗钱方位合力,为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