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14种情形或将被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

2022年05月15日 17:46:07 | 作者:关玮玮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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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14种情形认定为哄抬价格,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于捏造散布生产、进货成本信息的、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的,以及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等14种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均可认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1.捏造、散布生产、进货成本信息的;

  2.捏造、散布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的;

  3.捏造、散布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的;

  4.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

  5.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

  6.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

  7.捏造、散布可能推高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8. 生产环节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已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9. 生产环节经营者,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原材料,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10.流通环节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商品对外销售,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11.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12.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

  13.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

  14.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认为,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对于哄抬价格的行为进行了一一列举、对号入座,这更加容易判断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哄抬物价,同时也给商家提了个醒,哪些行为会受到处罚,另外,消费者发现类似情况的时候,也可以更加及时有效地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经营者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处罚。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对于一些特定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众可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发送至fazhi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关玮玮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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