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4月2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残联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打造试点示范项目、加快重点领域认证供给、鼓励认证结果采信等重点内容,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通过质量认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品质发展之路。
记者发现,《实施意见》六项任务各有侧重。比如,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中要求,成立省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组,统筹推进全省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研究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在打造试点示范项目方面,《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遴选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突出单位开展认证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无障碍环境认证获证企业开展“江苏精品”认证,打造无障碍环境认证“江苏样板”。
据了解,江苏省将在南京、泰州两地先行试点,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确定和实施一批全省无障碍环境认证试点项目,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试点项目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残联将有序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试点单位组织申报、认证实施、总结评估、宣传推广等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批无障碍环境认证“江苏样板”,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增添文明底色。
注:无障碍环境认证,是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社会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的合格评定,并对符合相应要求的社会组织颁发无障碍环境认证证书。通过认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助于引导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提供相应“硬设施”和“软服务”,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服务效能。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