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经营成本,从事管网和污水池清洗工作的老板张某参与并指使工人,多次盗窃消防用水总量达500余吨。警方先后抓获8名涉案人员,3月19日,依法对其中4人采取刑事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3月12日凌晨2点许,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火花派出所接辖区泉盛美家物业工作人员反映,在泉盛美家C区南门往西路口有辆未经允许的清洗吸污车正在盗窃消防栓用水。接警后,派出所迅速出警,现场控制2名嫌疑人,连夜突审。
当日下午15时许,民警根据审讯结果,前往铜山区大彭镇将盗窃消防用水的陈某、覃某、袁某等5人抓获。经审讯,嫌疑人系在其老板张某的指使下盗窃消防用水,张某闻讯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经查,张某在徐州承接管网和污水池等清洗工程,由于相关单位指定的加水点距离远、工作地方流动性大,且用水需要交费,为节约成本,故打起了路边消防栓的主意。利用承接的相关工程流动性大的特点,用其在网上购买的扳手盗取消防栓内的消防用水。
后其交代,自2020年11月案发之日起,张某本人或指使他人在市区多个路段使用清洗吸污车盗取消防用水100余次,每次盗取水量均在5吨左右。目前,张某等4人,因涉嫌盗窃已被徐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室外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所用,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随意破坏、使用,甚至盗窃消防设施,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