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支付的日益普及,银行卡存款数字的频繁变动让不少人变得“麻木”,甚至被人盗刷还浑然不觉。今天(9月18日),泰州姜堰警方发布近日成功破获的一起通过微信支付,盗刷他人银行卡的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钱某归案前,已先后盗刷他人银行卡182次,涉案金额达3.8万余元。
9月13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其银行卡近日发生了异常消费,莫名少了500多元钱。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当即提醒王某到银行查询消费明细,确定异常消费的时间、金额。可当王某到银行查询后,竟向民警反映,自己的银行卡从2018年4月开始,已经有超过100起的异常消费记录。
随后,民警对王某反映的情况进行立案侦查。经过调查,民警发现王某的银行卡上绑定了2个微信账号,而其中一个叫“红杉”的账号,王某确定不是自己申请的,自己也从未使用过,并且民警发现所有的异常消费都是经过该微信账号的支付功能进行的。
2个微信账号都通过了王某的实名认证,那只能说明是有人盗用王某身份证注册了新的微信号,并绑定了王某的银行卡。可是,微信绑定银行卡需要手机验证码,银行卡每一笔消费也都有短信提示,嫌疑人是怎么在王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到的呢?民警分析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随着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王某的舍友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王某也反映,出于对舍友的信任,其经常将手机借给钱某,且钱某知道自己的手机解锁密码。知道王某报警后的钱某,察觉到事情已经败露,9月1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过讯问,钱某交代,2018年初,她和王某同批进入某企业上班,并居住在同一宿舍。生活中,王某总是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随手放在抽屉里。2018年4月的一天,钱某手头紧需要用钱,就萌生了盗刷王某银行卡的念头,于是她注册了一个新的微信号,趁着王某外出偷拿其身份证完成了实名认证,并拍下了王某的2张银行卡。之后,她又编造理由借用王某手机,趁机拿到手机验证码,完成银行卡绑定,并第一次从王某银行卡中转走200余元到微信零钱,同时删除了绑定银行卡的验证码和扣费短信通知。
过了一段时间,钱某发现王某并未察觉银行卡被盗刷,于是胆子越来越大,经常向王某借用手机,每次都是盗刷一笔钱后,立刻删除短信通知。而为了不让王某发现,钱某每一次转账的金额都不大,2年时间内竟盗刷了182笔,盗刷金额达3.8万元。
9月17日,钱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姜堰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不要随意将手机长时间交给他人使用,要经常关注银行卡消费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消费应第一时间到银行查询,确认财产损失后要及时报警,以便挽回损失。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庞亚雷 通讯员/张玉成 肖勇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