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京市被列为全国首批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以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全面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与普及率。
前期通过对企事业单位上门走访指导、组织广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兑换活动,细致地向各大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讲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普及相关分类知识。
与此同时,7月份以来,新区总队开始对大型商家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巡查。8月初,沿江街道的一家商业广场,就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被罚5000元,这也是新区总队对未按要求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开出的首张大额罚单。
7月22日,新区总队沿江中队的执法人员按照工作部署,在对位于柳洲东路的某商业广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巡查时,发现其北侧停车场外的临时生活垃圾存放点未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桶标不符,容器陈旧,严重影响该商业广场内的商户正确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给后期储运、处理垃圾带来较大困难。
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找到了该商业广场的物业主管单位,向其宣传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及知识,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设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
7月29日,沿江中队的执法人员再次巡查至柳洲东路该商业广场时发现,尽管前期已经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也来回巡查了三轮,然而该商业广场的物业主管单位依旧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未更换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
对此,沿江中队决定对该商业广场的物业主管单位,未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在对该商业广场的物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后,该商业广场的运营单位也认识到了错误,并积极落实整改,更换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
鉴于该商业广场运营单位积极配合,主动承担责任,沿江中队依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该商业广场的物业主管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
截至目前,新区总队已经立案查处未分类生活垃圾类案件22起,这为后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后期,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以“四个结合”为抓手,以点促面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一是通过结合“门前三包”工作要求,深入新区商业街区、餐饮酒店、大型超市等商家,加强对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商家的查处力度。
二是结合“城管@物业”工作联系机制,深入推进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及奖品兑换活动,全力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结合“进校园”活动,走进新区各中小学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好下一代关于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普及。
四是结合行业监管工作,走进工地、加油站、农贸市场等企事业单位,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履责尽责,并通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执法整治行动,切实提升综合执法领域垃圾分类执法水平,努力打赢生活垃圾分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编辑/刘凤双 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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