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钟爱野味 自制钢制气枪捕杀被刑拘

2017年12月22日 11:44:00 | 作者:袁晓清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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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能吃是福”,对美食美味情有独钟的人很多,有人为一杯网红奶茶排队1小时,有人为了品尝地道美食不惜打“飞的”而去。但前不久,淮安有这么一位 “吃货”, 因为贪嘴爱吃野味,竟然自制枪械捕杀野生动物,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12月8日上午10点左右,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的民警正在205国道沿线展开例行巡逻,当巡逻至一处偏僻树林附近时,发现一名黑衣男子正手持弓弩不停向树林的高处进行射击,民警随即上前进行阻止。

  随后,民警在男子身旁的一只蛇皮口袋中搜出21只被其捕获的野生鸟,一把带有瞄准镜的钢制气枪,以及多种捕鸟装备。面对民警询问,男子表示,自己的这一套捕鸟装备,是他从网上购买了零部件,自行组装完成的。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徐溜派出所民警沈洪杰说:“现场留有3000余珠钢珠,如果当时嫌疑人钢珠打不到这些鸟类,打到其他人身上的话,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随后,民警将涉嫌非法捕鸟的嫌疑人陈某带往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审讯,陈某交代,自己平时以养殖鱼塘为生,但特别喜欢食用野味,为了能够顺利捕杀野生动物,一饱口福,除了组装气枪外,他还自制了疝气头灯、声音干扰器等一系列高科技装备。

  民警表示,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非法捕猎鸟类20只以上,其行为便构成非法狩猎,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而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普通气枪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每平方厘米即可认定为枪支。

  目前,经过相关机构鉴定,陈某所持的气枪和弓弩已被认定为枪支。12月19日,因涉嫌非法狩猎及非法携带枪支,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记者/袁晓清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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