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赔偿未果 泼粪以泄私愤

2017年12月21日 18:24:00 | 作者:bxg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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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着电瓶车被人撞伤,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但在索要赔偿的过程中如果采用不理智的过激行为,就会让原本令人同情的受害人变成让人反感的滋事者。最近,苏州常熟市浒浦就发生了这样的事,12月中旬,滨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浒浦桐坝南村1区有人将粪便泼在人家的大门口。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派人赶赴事发地点。

  滨江派出所警辅张澜:“ 当时我们到达现场,只见报警人家大门上面,还有门框、门口的地上到处都是排泄物,散发着阵阵恶臭。” 报警人是一名54岁的妇女——季某,她指名道姓,说这一恶意行为是李某所为。于是,警方从现场将李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原来,李某是安徽滁州人,今年56岁。她告诉民警,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行为,要从今年9月底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张澜:“季某当时驾驶着电瓶三轮车,行驶到浒浦浦江路的路口,与李某驾驶的电瓶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最后的结果导致李某手受伤,当时李某便要求季某赔偿12000元,但是当时季某觉得太贵了,所以拒绝了李某,季某要求李某通过法律的途径赔偿。” 之后,李某多次上门要求季某进行赔偿,但都遭到拒绝。两人还因为赔偿一事发生纠纷,报警求助。

  张澜:“事发当天,李某一大早在季某的家门口敲门半天,里面没人应答,也没有人来开门,于是李某就非常生气,看到离季某家不远处有个公共厕所,李某就直接在路边捡了一个可以盛放的东西,径直走到了公共厕所里面,然后分三次从公共厕所里面提了三桶粪便,直接泼到了季某家门口。”

  目前,这起恶意事件正在处理中,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也在协商之中。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李丼文 编辑/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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