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记者报道了南京市民王先生网购自行车摔伤,异地维权遭遇重重阻碍。今天(12月21日),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在消保委的介入下,王先生通过诉讼维权,终于获得了赔偿。

市民网购自行车 车损人伤异地维权困难
2015年8月,南京市民王先生通过天猫网购了一辆雷尼斯牌折叠山地自行车。2016年6月10号王先生在小区骑车时,车辆折叠处连接栓脱落,导致其摔倒,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身上多处轻伤,花费数万元医疗费用。他与天猫网店联系赔偿,网店客服始终拖延直至不理不睬。

经了解,该网店注册企业在天津,客服在广州,投诉协调无果,王先生到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省消保委工作人员在电话联系无果后,奔赴天津厂家进行调查。在当地监管部门协助下,省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和协调,对方同意赔偿,但始终没有兑现。
省消保委伸援手 支持诉讼消费者终获偿
2017年6月份,王先生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雷尼斯商标品牌持有人柳江工贸公司和自行车生产方跃腾自行车零件厂。江苏省消保委也向法院提交了投诉处理的全部证据,包括天津调查时执法记录仪所拍摄的影音资料。
2017年9月15日,法院判决这两家公司赔偿王先生医疗费和交通费合14843.33元,并承担诉讼费。被告两公司不服,向南京市中院上诉。市中院于2017年11月29日结案,要求腾跃厂和柳江工贸公司于12月6日前赔偿消费者5万元,增加了伤情鉴定相关费用,如到期未支付,可以按照6万元强制执行。且被告两公司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消费者王先生如期收到了赔偿款。

王先生来到省消保委,送上锦旗,感谢工作人员帮他维权。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张昊舒介绍,王先生这起案例是省消保委支持诉讼以来的第一起涉及到网购的案例,对异地网购维权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随着网购消费模式普及,消费纠纷也大幅上升,受经营平台责任界限不明,异地维权职权受限等因素,很多消费维权最后会不了了之,消费者也自认倒霉。

张主任建议消费者,在个人维权无力情况下,可以就近向所在地消协组织,或者向经营者所在地,网站平台所在地的消协组织寻求帮助,同时网络购物要留意。“网购购物应该选择一些正规的有资质的平台,不要被一些低价的宣传所吸引,购物的前后过程一定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网上交谈的记录、产品本身的购货清单、运单号等等相应的证据,以免将来需要维权时举证难。”

同时,省消保委也呼吁国家推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落地,从法律层面保障消费者网购权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董雯 孙浩瀚 编辑/童婷婷)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