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变臭海螺 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2016年07月14日 08:45:00 | 作者:爱卿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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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晚上8时30分左右,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某超市客服部有一位顾客宋先生因为晚上在这家超市买的海螺变臭在这里要求赔偿,宋先生要求超市方赔偿二百元就此结束,但是超市只同意退货不同意赔偿,宋先生只好报警求助。

  荔枝新闻通讯员赶到这家超市客服部看到,宋先生拎了一只白色的方便袋,袋中有三只海螺放在客服的柜子上,现场确实能闻到一股臭味,宋先生正在和客服交涉,据宋先生介绍,他晚上7点多钟在这家超市购买了三只海螺共计33.29元,当时买了也没有仔细的看,钱一付就拿回家了,回家后拿出来烧菜,哪知道拿出来一煮整个房子全部一股臭味,宋先生立即拿起刚买的海螺到超市交涉,到了超市看了一下发票上商品名称还不对,买的海螺上面确打的是对虾,宋先生就说你们这么大的超市怎么能卖变质海鲜给我们食用,当场要求赔偿二百元,但是超市方只同意退货不同意赔偿,双方没有谈笼,宋先生表示二百元不要了,现在要赔十倍的赔偿。

  最终经双方协商,超市同意了宋先生的要求,退货款另外加十倍的赔偿,双方互不追究,超市也将变味的海螺回收处理。超市方也表示,将吸取此事的教训,保证以质量为生命,加强管理,为顾客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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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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