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旅游条例》3月起执行 苏州开出首张罚单

2016年07月10日 20:46:00 | 作者: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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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7月10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43号)精神,各地政府陆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苏州旅游部门持续强化市场执法力量,并重点开展了对东北街区域开展“黑导”“野导”专项执法。苏州旅游执法部门对本市拙政园景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导游吴某的导游证存在异样,经检查人员甄别并比对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信息库后核实吴某使用导游证存在涂改的现象,经询问调查导游吴某为逃避游客投诉,私自对导游证信息进行了涂改。导游吴某违反了《江苏省旅游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苏州旅游执法部门处导游吴某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江苏省旅游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苏州本次行政处罚是该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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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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