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7日下午15:30分左右,南京鼓楼区多伦路,市民王女士再次报警,称上午报警电动车被偷,现在电动车被一老人送回来了,但是车子被损坏了,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随后赶至现场。
民警到场发现,王女士旁边有2辆同一牌子、同款同色、而且钥匙也一模一样的电动车,但是王女士那辆车的倒车镜却沒了。而据另一“又骑回车子”的老汉刘某称,自己上午来多伦路办事后,因紧挨在一起的2辆车完全一样,自己不小心骑错了,骑回家后发现车锁不好使,又去车行将锁给换了,现在将车“修好”后还给对方,可王女士却要求赔偿。双方现场各执一词,民警只得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解。
据悉,王女士上午发现自己车子丢了,已经报过一次警,当时警方根据现场同款的另一电动车车牌联系上车主刘某(70多岁,家住南艺后街)后,刘某下午终于将车骑了回来。现在刘某换车,但却遭到了王女士索赔。王女士声称,自己车子车锁被换,倒车镜也没了,还耽误了自己一整天时间,对方理应给个说法,于是再次报警。
在所里,经司法调解,鉴于“换车”一事完全由刘某一手造成,且确给王女士带来了损失不便,最终刘某同意赔偿王女士400元,双方纠纷终于了结。
警方提醒,市民骑车应须认清自家车子,切勿误骑他人车辆,若确因骑错给他人带来不便或者损失的,也应给予对方必要的解释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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