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16:30分左右,南京江东北路一超市,市民王先生报警,称在超市二楼衣服柜买了14件女式外衣,准备到老家去卖,到收银台时,几名超市员工竟拦着不让付钱买,报警求助,民警随后赶至现场。
民警现场了解,王先生所买衣服是拆柜服装,还未来得及下架,就被王先生要买走,由于超市方并未标明这些衣服不卖,王先生坚持要按价买走衣服,但超市方却坚决不卖。现场双方僵持不下,调解无效,民警随后将当事双方带回二板桥派出所做进一步调解。
结果,超市方向王先生赔理道歉,拿回该待售的14件衣服。王先生无奈表示,事情实在蹊跷,超市这一行为非常反常,哪有开店不做生意的道理呢?初步猜测,王先生所欲买的14衣服价值数千元,均有涉嫌冒用他人品牌的嫌疑,超市方大概出于怕对方索赔的顾虑才决定取消了这一笔数额不小的生意。
民警提醒,超市售卖商品如有特殊原因需限售或拒售的,应在货品旁边显眼位置标注明示以便让顾客知晓,或者干脆撤柜回仓,不应一边正常售卖,另一边又坚决拒售。该次事件中,超市方行为异常,事有蹊跷,但不管如何,显然是过错在先,理应向顾客赔礼道歉。希望超市应以此为戒,把正常营业工作进一步做好、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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