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回欠债 男子雇人摆花圈被拘

2015年01月24日 14:41:00 | 作者:丁雅丹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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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宋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问张某借了几万元钱,因到期未归还,张某竟雇人在宋某家门口摆放花圈,日前张某等三名涉嫌公然侮辱他人的男子均被昆山警方依法处理。

日前,晚上6点左右,昆山市公安局张浦派出所接宋某报警,称因与他人产生债务纠纷,现在对方要打人,需要警方帮忙解决。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只见一名残疾男子抱着铺盖睡在宋某家门口,门上还挂着写有“欠债还钱”字样的花圈,几名男子正在争吵,民警见状将几名争吵的男子均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经了解,2014年9至10月期间,宋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便向张某、李某两人借了9万元钱,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眼看一个又一个月过去了,宋某却依然没有还款的意思,张某、李某两人着急了,多次打电话催促还债无果,1月16日那天,再次尝试联系宋某时,却发现连其电话都打不通了,两人着急了,为了能够逼宋某还钱,两人先是从老家雇了一个残疾人高某,让其抱着铺盖睡在宋某家门口,三天过去后,宋某却无动于衷,1月20日两人去买了一个写有“欠债还钱”字样的花圈挂在了宋某家门口,宋某见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张某、李某、高某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目前,张某、李某、高某三人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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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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