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南京一名男子在醉酒的状态下、骑电动车上了快车道,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后,这名男子不幸身亡。今天,南京交警六大队表示,双方将为此事故负同等责任。
事发当天中午,在南京热河南路,白某驾驶一辆牌照为苏TJ263的黑色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就在行驶到热河南路290号附近时,骑电动自行车的赵某一头撞上了车的右侧。
据了解,当时赵某把电动车骑上了快车道,除此之外,在赵某的血样中,民警还检测到了高浓度的乙醇成分,含量达到每219.3mg/100ml。电动自行车由于自己醉驾的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的操控也达到了无意识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他行驶周边的路况和行驶状态,驾驶员都不能对自己的驾驶行为有效掌控。最终,赵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
警方表示,轿车驾驶员白某对路况疏于观察,而电动车车主赵某醉驾,并且骑电动车上快车道,因此,双方在此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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