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立法:女职工较多单位应据需要设哺乳室

2015年01月15日 09:31:00 | 作者:月亮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背奶妈妈”有望不用再躲厕所挤奶了。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再次提交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修改稿建议增加: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设施,为妇女哺乳提供便利。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