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5是从淮安通往徐州的国道,2013年12月5日上午8点至10点,在洋河新区路段,连续发生16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而事故原因则是因为一辆运送热猪油的货车,在行驶过程中,热猪油不慎抛洒在路面上导致,近日,肇事司机赵某被检查机关提起了公诉。
被告人赵小中,长期驾驶重型货车从淮安往徐州运送热猪油,为了防止行驶中盛放猪油的罐体发生位移,赵小中特意用绳索对罐体进行了加固。
尽管如此,因为刹车太过频繁,赵小中私下设置的安全装置最后还是出现了问题,2013年12月5日上午8点多,赵小中的货车行驶至洋河新区路段时,盛放热猪油的罐体发生位移,导致阀门断裂,罐子里的猪油沿途抛洒,毫不知情的赵小中就这样开出了6公里远。
虽然赵小中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但因为长达六公里的路面上洒满了猪油,导致这段路面非常湿滑,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这个路段发生大大小小的事故共16起,最后一起导致一人死亡的事故,就发生在赵小中眼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小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规定,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庭审中,法官对赵小中的自首行为做出了认定,赵小中也当庭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法庭将择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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