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讯,徐州邳州警方破获了一起持刀入室抢劫案件。嫌疑人韩某通过翻窗入室等手段翻入受害人家中准备实施盗窃,恰巧遇到女受害人丁某回家,嫌疑人韩某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受害实施了抢劫。在临走的时候,为了防止受害人报警,于是拿出自己的手机给受害人拍了张照片,最终也就是这张照片成了他的罪证。
3月13日晚上8点多钟,徐州邳州市运东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在东方花园小区刚刚发生了一起持刀入室抢劫案件。嫌疑人翻窗入室盗窃,正巧遇到女主人回家,于是便持刀威胁女受害人,并抢走了女受害人身上的现金、一部手机和一部数码相机后逃离现场。民警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就在民警对嫌疑人进行排查的时候,这名嫌疑人再次出现了。
正在侦察的过程中,3月15号的时候下午邳州市运东派出所又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发现一个人怀疑是小偷,民警到现场时,嫌疑人以经跑了,在明确这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之后,民警根据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去追击。民警在追出去2公里之后,在一个学校门口发现了一名嫌疑人,民警立即将嫌疑人控制住,并当场在嫌疑人的身上搜出了一把起子和一把黑色匕首。民警虽然不能确定嫌疑人,但根据其随身携带的起子和黑色匕首分析,男子嫌疑比较大,于是立即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过调查,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手机上的一张女士照片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徐州邳州市公安局运东派出所副所长 张夫义:“我们前期从嫌疑人焦某的手机上,我看到一张照片,我当时寻问这个嫌疑人,我说这是谁的照片,他说谎话,说是某个亲戚的,但是我看过受害人,她一进办公室的时候,我立马想起这张照片,然后我拿出来对比一下,果然就是受害人。(他手机里头存的就是受害人照片?)他手机里存的就是受害人照片,然后我们加大审查力度,然后把这个抢劫案件突破了。”
面对铁证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待了其利用翻墙入室,撬门等方式入室盗窃二十余起的犯罪事实。嫌疑人交待,只所以想给受害人拍照,就是害怕受害人会报警。嫌疑人焦某真实身份姓韩(前面之所以说焦某,是因为韩某谎称自己姓焦),原籍四川人,今年40岁,现居住住邳州市。目前,嫌疑人已被邳州警方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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