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泰州姜堰区残联发出通告,将对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车主进行燃油补贴,残疾人车主可在4月20日前向所在镇(区)残联申请燃油补贴,符合条件的车主可获得每人每车260元的补贴。
据区残联教育就业科副科长顾骏介绍,自2009年下半年起,姜堰区已连续4年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共有40人次获得补贴。2010年每人每车燃油补贴费为200元,从2011年起,每人每车燃油补贴费改为260元。
据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必须是拥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以代步为目的且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领取牌照。机动车驾驶人员须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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