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南京船板巷的大树倾倒,压坏车辆。现在三天过去了,受害车主向我们反映,他们的车子还没有移出来,损失也越来越严重。
事发三天之后我们再次来到事故现场,我们看到这棵大树依旧倒在这里没人去管,而且这两辆车现在被压得更加厉害,这辆车的三个轮胎都都已经被压爆。
究竟谁应该为此负责呢?记者首先找到了南京秦淮区双塘街道。街道表示,事发后他们一直在积极配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至于车辆为何还没被移出,街道解释称:不归他们管。
为了确定大树产权单位,记者又找到秦淮区园林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大树产权也不在他们手上,8号接到通知后,本打算先对车辆进行抢险,但由于车主要求赔偿,所以一直拖到了现在。
下午,园林部门再次来到了现场,准备锯树移车。可车主担心现场被破坏后,索赔更加困难。于是,抢险再次中断。
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规定,林木如果折断造成他人损害,应该由林木所有人和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园林部门不能取证自己没有过错,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拿出证据,这个相当于无主物,受侵权人没有办法向园林部门追究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究责任。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