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协独家解读今年消费年主题

2014年02月25日 17:47:00 | 作者:孙茂强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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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2月份,中国消费者协会都会公布一条当年消费、维权活动的年主题,以作为当年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天,中消协今天公布了2014年的年主题,为“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何会把这三个“新”作为年主题,有何时代背景?今天下午,南京市消协秘书长许明接受了记者独家专访。

许明介绍,新的《消法》将从今年3月15日实施,这将是一部对消费者影响深远的法律,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消协部门结合这样一个背景,设定了今年的年主题:“新《消法》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代背景相吻合的。所以在新《消法》的落实、修改上方面,有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 就是创新消费维权的工作理念,而且要把三中全会的各项改革的精神体现在其中,把党和国家对消费者的关心体现其中,就集中反映在这个年主题上。”

消费者小王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脑,但是收到货后对颜色不太满意,后悔了,希望退货,但是“买时容易退时难” :“我当时跟客服沟通,他们客服态度还蛮强硬的,他说你要是拆封了,那是退不了的,因为不符合我们苏宁的退货条例。我就觉得很奇怪,这是我申请退款以后你直接又发给我的,因为是网购,我收获、验货,我肯定要打开看一看是什么东西。然后客服说,打开就很难退货了。”

许明对此案例分析说,旧的《消法》对网购消费没有专门的规定,让许多消费者吃了闷亏,但新《消法》中,专门新增添了这方面的规定。为了宣传这些新规,年主题中,特意强调了“新消法”,并特别突出了“新权益、新责任”: “主题是三“新”,但重点,我以为还是体现在“新权益、新责任”这两方面。比如从权益法面来说,在网络购物上,给与了消费者冷静期、后悔权、7天无理由退货权。旧的《消法》中,对网络消费这块没有专门体现,第二就是对消费者在网络消费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冲动消费,没有给予一定的冷静期、后悔权,这一点在法条的设定上,给消费者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设定。”

许明认为,“新消法”体现了一部新的保护消费的法律,让消费者从此有了“护身符”;“新权益”让消费者享有更广阔的消费空间;“新责任”则赋予了企业、商家乃至消费保护单位组织的“担子更重”。新消法即将实施,今年年主题设立,跟以往相比更具有现实意义:“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是消费者协会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向全社会吹起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它既是消协组织对落实 法定职责的自我要求,也是对全社会 共同关注和落实保护 消费者责任的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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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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