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区检察院今天下午通报了一起在医院盗窃的案件,值得引起医院和患者的警惕和重视。
2013年12月15日,被告人张成友(男,64岁,小学文化,无业)在南京玄武区中山东路305号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外科楼逐层寻找机会伺机盗窃。当日11时许,被告人张成友在该楼11楼18病区,趁无人之机,窃得19床病人家属郑某放在床头柜上的HTC牌528T型移动电话1部(价值人民币1110元)。后在继续寻找机会盗窃的过程中被医院保安抓获。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说,被告人张成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给人们深刻的启示,被告人张成友涉嫌盗窃案虽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但这是一起发生在医院内的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成友逐层逐个病房寻找机会盗窃,危害了广大病人及其亲属的切身利益。对于此类在医院盗窃“救命钱”的行为,客观危害相对更大,行为人主观恶性也更为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予严惩。
盗窃案是医院最多发、最常见的案件之一。近年来,医院盗窃案件多发,严重影响着医院治安秩序,亟需引起重视。除了张成友盗窃案,我院还办理了多起在医院盗窃案件,主要是盗窃患者及其家属的钱包和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犯罪分子利用的是医院内人员混杂、流动性大、被害人防范意识差等特点。作案手段一是浑水摸鱼趁乱下手,在交费处、候诊区、就诊室等地方,趁病人及家属因排队等候,又为患者病情所虑,防范意识不强时趁机下手;二是趁病房内无人或病人、亲属熟睡之际,溜入病房伺机盗窃。另外,犯罪分子也抓住失窃的病人报案少、破财消灾的心理弱点向病人伸出黑手。
在此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提高警惕是防盗关键。市民不论到什么地方,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保护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在医院排队挂号、缴费和乘电梯时,要看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在输液时,不要将随身财物放到一边;有陌生人出入病房一定要提高警惕;病房无人时不要将贵重物品丢在病房;随身携带现金较多的,可就近先存在银行里随用随取,让窃贼无从下手。一旦发现有人尾随,或者财物丢失,应立即报警或告知医院保安人员,以协助警方尽快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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