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两会期间,有代表向物价部门提交了“关于把农村社区服务用电由商业用电改为民用电”的议案。那么这项措施落实的如何?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起,这项议案已经为全省7000多个农村社区的服务设施用电节省电费1800多万元。
7月1日起,全省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电价格由原来的工商业电价,改为民用电价,每度下调0.34元,下调幅度达40%。这项惠农政策每年将减少全省村级经济支出达一亿元。而这一电力新政在全省的实施,缘于启东市市人大代表、东海镇云祥村党总支书记黄刚的一份建议:
“我们公共服务中心用电,(每个月)在300度左右,执行新的电价以后,每月可以便宜一百多元。到夏天用电高峰,(每月)接近800--1000度电,按0.882标准来算,每个月在六百到七百之间,现在执行0.54这个标准,每个月少开支接近300元,我们每年可以省下几千元。”
近年来,我省各地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陆续建成,成为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黄刚留意到:村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给村民的服务都是免费的,但一些服务设施产生的电费,却是按照工商业用电的价格收取,而拥有相同公共职能的城区的居委会,执行的却是居民用电价格,相差了0.34元一度,这无疑加重了村级集体经济负担。黄刚的这份议案得到了启动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他们专门向省物价局作了汇报。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顾兴伟:
“我们形成更加详实细致的书面资料,与启东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请他们以人民代表建议的形式在省人代会上提出来,想通过这样一个程序和渠道,把这一建议有效解决。”
2013年1月20号,参加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启东市省人大代表把基层代表及群众的心声带到了大会,联名提出了《关于调整农村公益事业电费价格的建议》。省人大随即督促省物价局加快办理进度,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但是电价的定价权在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连续两次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今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文,同意江苏省农村公益用电收费由商业用电改为居民用电,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用水、用气、供暖收费价格也同步进行下调,自7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处长武春:
“当时我们还专门跑到启动,向他们解释,我们不是有价格歧视。国家在5月24日就发文,5月 28日,我们就下发了省里自己的文件,很快就把这个事情完成了。所以启东人大代表提出的调整电价的建议,应该说对我们江苏都有普遍的意义,是一个公平惠民的一个议案。”
据了解,这项政策出台以来,从2013年7月1日到12月底,我省约有7000多个农村社区的服务设施用电执行了居民用电的价格。初步估算了一下,全省减少用电费支出1800多万元。这一结果也让黄刚代表十分高兴:
“没有想到得到这么高层次的重视。小小的一个最基层的人大代表建议,得到这么快落实,并且产生了电力新政,从这点上可以反应出我们的政府真正是群众利益无小事。”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