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最新通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2021年01月24日 10:00:24 |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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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加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监督、管理,推动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工作。引导督促企业做好产品替代。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完善塑料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率。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
  
  1. 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淮安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 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淮安市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场所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场所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3.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通知还要求,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创新模式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围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调动各方主体履行资源环境责任的积极性,推动塑料替代产品使用。
  在商场、超市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培育优化新产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广可循环包装、台账记录等新业态新模式。
  加强平台企业和商场管理。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要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每半年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在报告期结束后30日内完成报告情况,初次报告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同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自营环节减少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使用,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主动公开减量成效;
  培育可循环包装等新型模式。推动连锁商超、集贸市场、电商等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推动新产品新模式的规模化应用。
  另外,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体系及保障措施等方面,通知也作了明确要求。

  转发扩散

  共同努力

  限塑禁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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