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后心有不甘 竟拉上妻子一同诈骗

2020年12月01日 18:22:1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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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24岁的小伙子钻研“美人计”,男扮女微信与男性谈恋爱,两年间竟未被察觉他是男的。

  日前,记者从无锡市锡山法院获悉,2018年4月,被告陈某在网络上冒充女性进行交友诈骗,通过购买微信号,伪装成单身女性,吸引被害人罗某添加好友并发展成“恋爱关系”,并多次以各种理由问罗某借钱。期间,陈某的妻子娜某发现了丈夫的行径,配合丈夫录制女声、冒充关系人圆谎、提供收款账号等方式一起实施诈骗。直至2020年5月,夫妻俩共骗得被害人罗某10.9万元。

  说起诈骗的原因,却是因为陈某不甘自己被骗。

  陈某,24岁,云南人。2016年与妻子娜某前往无锡打工。2017年,因花呗套现和办理贷款被人骗取约6000元。心存不甘的陈某在上网查询了如何定性诈骗和诈骗量刑情况后,动起了诈骗别人的心思。2018年4月,“学习”完网上公布案件的诈骗手法后,陈某通过网购微信号,盗用他人QQ空间的照片和生活经历,以“叶欢”的名字在交友app上认识了被害人罗某。2019年,在确立“恋爱关系”后,陈某以吃饭、店铺装修、进货、修车、买手机等理由向罗某先后借走102300元。在罗某多次提出见面的要求下,陈某均用各种理由推脱,还通过伪造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等证件证明“叶欢”的真实性。而后,陈某又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再次频繁向罗某借款。2020年,陈某把一张挂失的和一张捡来的银行卡寄给了罗某。罗某前往银行取款时,发现被骗,随即决定报警。

  据陈某的妻子娜某交代,娜某在得知丈夫诈骗后,曾阻止过丈夫,但是丈夫陈某并不听劝,于是也默认了诈骗行为。在之后的诈骗过程中,娜某先后扮演过“叶欢”的妹妹、同事、闺蜜,还通过个人QQ单独与罗某联系。在罗某提出质疑后,娜某为阻止其报警,帮助丈夫陈某圆谎,希望通过诈骗满足两人日常生活支出。

  最终,无锡市锡山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09000元,责令被告人陈某、娜某退赔给被害人。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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